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集团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条件
详见《攀枝花发展(控股)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招聘岗位情况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对象
与集团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员工。
三、招聘原则
内部招聘实行“双向选择、择优聘用”原则。
四、招聘方式
面向集团内部招聘,通过“笔试+面试”的方式择优聘用。
五、薪酬待遇
按照《攀枝花发展(控股)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六、报名基本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讲政治、顾大局,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、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、正确的业绩观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;
2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、职业素养、身体素质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4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仍在影响期内的;
5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;
6.其他不宜报名的。
七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。应聘人员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,填写报名信息表(附件2),报送至人力资源部。报名时间: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12:00时止。
2.资格审查。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审查筛选,确定符合选聘要求的报名者,通知其参加笔试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其资格,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。
3.笔试。根据资格初审情况,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。
4.面试。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,按照不超过1:3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,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。
5.考察。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初步考察人选,开展背景调查、组织体检后,提出拟聘用初步人选,分别报党委会和人事调配会审议。
6.履行聘用程序。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,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与拟聘任人签订劳动合同。
八、纪律监督与回避
(一)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即刻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二)招聘工作接受集团纪委全程监督,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(三)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,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回避。
九、其他
本公告由攀枝花发展(控股)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监督举报电话:
攀发展集团公司纪委:0812—3111968
咨询电话:
攀发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:0812—3111962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