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一批中层管理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选聘岗位
(一)中层正职2个。分别是:投资发展部负责人、法务风控部(合规管理部)部长。
(二)中层副职5个。分别是:投资发展部副部长、金融事业部副部长、资本管理部(企业运管部)副部长、法务风控部(合规管理部)副部长、展宏公司副总经理。
二、选聘对象
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,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。
三、选聘原则
市场化选聘实行“双向选择、择优聘用”原则。
四、选聘方式
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,按照岗位、人员的匹配程度,通过考核考察、择优聘用。
五、选聘基本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讲政治、顾大局,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、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、正确的业绩观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;
2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、职业素养、身体素质;
3.符合市国资委《关于规范攀枝花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攀国资党委〔2020〕66号)中任职条件规定。
(二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4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仍在影响期内的;
5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;
6.仍在试用期的;
7.其他不宜报名的。
六、选聘程序
选聘工作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综合考评、组织考察、确定拟聘人选、履行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。应聘人员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,填写报名信息表(附件2),投递至公司电子邮箱:pfzjtrenli@163.com。报名时间: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12:00时止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审查筛选,确定符合选聘要求的报名者,通知其参加面试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取消竞聘资格,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。
(三)综合考评。采取初试+复试等方式,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业务素质、企业管理、团队引领、改革创新、协调沟通等维度的综合能力考评测试,确定考察初步人选。
(四)组织考察。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开展背景调查、组织体检。选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任人选,报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决定。
(五)确定拟聘人选。集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,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六)履行聘用手续。公示期满,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,按规定与拟聘任人签订劳动合同、聘任协议书、目标责任书。
七、其他
本公告由攀枝花发展(控股)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。
监督举报电话:
攀发展集团公司纪委:0812—3111968
咨询电话:
攀发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:0812—3111962
特此公告。